
广州市番禺区慈善会秘书处工作规则
(2022年4月29日广州市番禺区慈善会第四届会员大会第四次全体会议暨理事会第十一次全体会议通过制定;2024年12月26日广州市番禺区慈善会第五届理事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修订)
为使本会秘书处各项工作法治化、规范化、制度化、建立和健全有效的决策机制,努力实现决策民主化、科学化,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 事效率,结合本会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一章 组织架构
第一条 按照《广州市番禺区慈善会章程》规定,执行副会长兼任秘书长,主持秘书处日常具体工作,副秘书长协助秘书长工作。秘书处内设4个部门,分别为行政综合部、项目管理部、捐赠合作部、品牌宣传部。
第二章 工作人员守则
第二条 自觉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国家利益、集体利益,保持政令畅通;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遵守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和职业道德。
第三条 以共创和谐、携手慈善、见难相助、扶贫济困为服务宗旨,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乐善好施的传统美德,帮扶弱势群体及其他有需要的个人,积极发展慈善事业,促进社会共享发展,共建和谐社会。
第四条 热爱慈善事业,认真贯彻本会章程和有关规定,熟悉本职工作业务,提高工作效率,努力为慈善事业做贡献。
第五条 积极宣传本会的性质、宗旨和任务,凝聚社会爱心人士,热情地为捐赠者和受助者服务,讲文明、讲礼貌、树立良好形象。
第六条 奉公守法,廉洁自律,不谋私利;严禁利用本会名义从事任何违背本会宗旨的活动。
第七条 贯彻勤俭办事的方针,厉行节俭,反 对铺张浪费,严格按规定使用管理各项资金。
第八条 认真接待人民群众来信来访,满腔热情地帮助群众排忧解困。
第九条 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工作时间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不得擅自离开岗位。
第十条 勤恳工作,开拓创新,努力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第三章 岗位职责
第十一条 秘书长、常务副秘书长、副秘书长工作职责
秘书长在会长办公会/常务会长办公会领导下,全面负责主持秘书处的日常工作,具体负责落实本会理事会各项决策,确保各项工作的正常运作。
常务副秘书长协助秘书长工作,对秘书长负责,按工作分工负责处理分管工作,并受秘书长委托签批秘书处内部管理、党建工作管理等相关事项,负责由秘书长安排的其他方面工作或者专项任务。秘书长出差或因其他原因不能履职时,由常务副秘书长主持工作。
副秘书长协助常务副秘书长工作,对常务副秘书长负责,按工作分工负责处理分管工作,兼任秘书处其中一个部长职务,并受秘书长委托负责专项工作,常务副秘书长出差或因其他原因不能履职时,由副秘书长协助主持工作。
第十二条 行政综合部岗位设置及工作职责
负责秘书处日常事务,负责行政管理工作,包括综合协调、文秘工作、会务工作、会员发展、人事劳资、保密工作、档案管理、印章管理、固定资产实物管理、消防工作、安全保卫、后勤工作等;负责财务管理工作,包括预决算管理、日常财务核算、财务监督、固定资产账务管理、财务档案管理,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及核算办法,提供财务信息,参与本会经济决策;统筹工会小组工作、共青团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设部长、行政主管、行政专员、会计、出纳,定员4人。
1.部长:主持行政综合部全面工作,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部门年度工作计划,支持品牌宣传部工作,统筹党建和工青妇的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行政主管:协助部长开展部门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督办各部门重点工作事项及年度计划的执行,监督落实行政综合部各项工作,并进行相关工作经验凝练、总结等;部长出差或因其他原因不能履职时,由主管主持行政综合部工作。
3.行政专员(兼任出纳):协助主管开展部门工作,负责出纳工作,包括与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对接结算业务工作;复核原始凭证,办理款项收付,支票管理,开具捐赠票据,登记日记账,查询未达账项并进行调整,保管库存现金、有价证券、空白支票;负责行政工作,包括会务工作、后勤保障工作、接待工作、物资采购、物资仓库及固定资产实物管理、车辆管理、安全管理、文秘工作等。
4.行政专员(兼任会计):协助部长开展部门工作,负责会计工作,包括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报表及财务分析,统计财务数据,使用和管理财务软件,保管相关账册、报表等会计档案,负责建立财务账、固定资产明细账的管理与核算,办理相关税务、证件登记变更等工作,负责财务档案管理和本部门日常事务性、辅助性工作;负责日常捐赠、支出数据整理工作;负责行政工作,包括文件收发、档案管理和本部门日常事务性、辅助性工作等。
第十三条 项目管理部岗位设置及工作职责
项目管理部部门职责:
负责慈善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慈善专项项目、慈善会专项基金项目、社区慈善基金项目等的全流程管理及项目监测工作,品牌慈善项目建设工作,慈善志愿者发展工作,市长热线及来访咨询跟进工作、所负责项目档案的整理、归档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设部长、项目主管、项目专员,定员4人。
1.部长:主持项目管理部全面工作,负责制定年度慈善项目管理计划并组织实施,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项目主管:协助部长开展部门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负责市长热线及来访咨询跟进工作,督促落实部门负责的慈善项目全流程管理及项目监测工作,所有项目档案的整理、归档工作等;部长出差或因其他原因不能履职时,由主管主持项目管理部工作。
3.项目专员:协助项目主管开展工作,按照工作分工,负责部门所负责的慈善项目的跟进、统筹、沟通、管理以及项目归档工作。
第十四条 捐赠合作部岗位设置及工作职责
捐赠合作部部门职责:
负责捐赠合作工作,包括组织策划和依法管理慈善募捐活动,冠名慈善基金管理工作,慈善信托业务工作,信息化募捐系统开通,捐赠人服务工作等;负责慈善空间设立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设部长、主管、捐赠合作专员,定员4人。
1.部长:负责主持捐赠合作部全面工作,以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主管:协助部长开展部门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负责捐赠业务拓展、经验凝练等;部长出差或因其他原因不能履职时,由主管主持捐赠合作部工作。
3.捐赠合作专员:协助部长开展部门工作,主要负责对接、办理各类捐赠业务,包括:冠名基金、定向捐赠、募捐业务、联合募捐等;配合开展捐赠人服务;慈善空间设立等工作。
第十五条 品牌宣传部部门职责:
负责秘书处宣传工作、信息工作,以及本会信息化工作,包括网站、微信、微博及其他信息化平台的建设和维护;统筹本会的品牌建设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设部长、宣传主管、宣传专员,定员2人。
1.部长:主持品牌宣传部全面工作,支持行政综合部工作开展。
2.宣传主管:协助部长开展部门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统筹、实施本会信息化建设、信息公开、品牌建设工作等;部长出差或因其他原因不能履职时,由主管主持品牌宣传部工作。
3.宣传专员:负责本会网站、微信、微博及其他信息化平台的信息更新及维护管理,负责信息平台日常信息维护;协助宣传主管搜集本会新闻材料、编写新闻稿件,以及进行平面美工设计工作;负责信息公开等工作。
第十六条 详细的岗位职责见《广州市番禺区慈善会秘书处各部门岗位职责表》。
第四章 会议制度
第十七条 为提高秘书处会务会议质量,加强会议管理提高行政效能,促进会议重要事项的贯彻落实,我会已制定《广州市番禺区慈善会秘书处会务会议制度》,会议相关制度要求按照该制度执行。
第五章 公文管理
第十八条 为进一步规范本会的公文办理,提高办理公文的质量和效率,我会已制定《广州市番禺区慈善会公文管理制度》,公文管理按照该制度执行。
第六章 信访事项办理
第十九条 信访事项办理原则。秘书长负总责,分管副秘书长具体抓,项目管理部负责,依照及时就地、依法依规解决问题与思想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十条 信访事项受理。本会依法依规应当受理或有权作出处理决定的信访事项,应当直接受理;不属于本会业务范围内的信访事项,转有关部门办理;涉及本会业务又与其他部门业务相关的信访事项,应当主动联系有关部门协商办理。
第二十一条 信访事项办理。本会日常信访事项,由项目管理部负责牵头,与涉及的业务部门共同协调处理;信访事项依照政策法规可以解决的,应当直接或协调各级相关部门予以解决;所提要求与现行政策法规相悖或要求过高,不能解决的,应做好解释工作。
第二十二条 品牌宣传部和业务部门要确保对外公开的网站、邮箱、电话等各种渠道畅通,项目管理部及时接收并处理群众来信、来访、来电。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本规定未尽事宜,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章程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本规定由广州市番禺区慈善会秘书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 本规定经广州市番禺区慈善会第五届理事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后实施。